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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陈小美.前引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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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72章 陈小美.前引(2)

  有一次,我和阿海正在拉斯维加斯休假,我接到组织一纸密令,让我去香港暗杀一位女律师。

  阿海表示要和我一起去,我没有同意,因为目标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,我杀她不过是手到擒来。

  可是我来到香港以后,悄悄跟踪观察了那个女律师几天,竟然无法下得去手。

  因为女律师的身边,总是跟随着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儿,我知道,这小女孩儿是女律师的女儿。

  每当我看到女律师牵着小女孩儿的手走在大街上,我就会想起在我年幼的时候,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牵着我的手,现在回忆起来,那时候的我,是多么的幸福……

  看样子这位女律师是位单身妈妈,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女律师的丈夫,通过一系列的调查,我发现我的推测果然是正确的。

  原来这位女律师是出了名的刚正不阿,经常被律政司请去出庭做检控官,人称“青天铁娘子”,有一次,她在法庭准备收拾一个大毒枭,这个大毒枭手眼通天,损人利己,荼毒无数失足百姓,导致无数家庭妻离子散,家破人亡,女律师要代表正义铲除这个人间恶魔,正是无数百姓所希望看到的结局。

  然而,就在开庭前一天,女律师的丈夫忽然被绑匪绑架,绑匪声称如果女律师选择报警,而且不立刻销毁大毒枭的犯罪证据,而后在第二天开庭后不选择败诉,让大毒枭无罪释放的话,那么女律师的丈夫就会遭到绑匪的撕票。

  女律师痛彻心扉,但她的内心经过痛苦的挣扎后,还是选择了报警,让警察处理此事。

  果然,就在第二天大毒枭被法庭判决死刑后,女律师就收到了丈夫被撕票的噩耗……

  不知道为什么,本来我对善恶没什么概念,杀人对我来说不过是一种可以谋生的工作,可是现在我却对那位女律师动了恻隐之心,我竟然不想杀她了。

  尤其是每当我看到这位女检察官无微不至的照顾她的女儿,无论是她在骑车送女儿上学的路上,还是母女二人一起在下着细雨的黄昏,坐在靠近窗口的肯德基店里吃汉堡,我都会觉得人世间最美的画面莫过于此。

  最终,我没有选择下手杀掉这位女检察官,而是策划了一场“两全其美”的暗杀未遂事件。

  那是在某个礼拜日,女律师带着她的女儿乘坐飞机去内地泰山游玩,在某处人迹罕见的山坡上,我发现这里就只有这对母女的时候,选择了对女律师开枪,而且我故意射偏,故意让女律师察觉到我要杀她。

  女律师开始拉着她女儿的手往山下人多的地方跑,最终逃离到人多的地方,而我也就此收手。

  这次事件之后,女律师急忙带着女儿乘坐当晚的飞机回到了香港,并提高了警惕,而警察也开始对她们母女进行了保护。反观我的情况就有些不太妙了。

  我的组织为了惩罚我这次行动失败,便把我开除杀手团队,还把我送到了一所高级妓院去接客。

  尽管阿海又向组织请求放我一条生路,但是冷血的组织仍然没有答应。

  我还记得那天,我被人强行灌入迷药,拖进一个老板的房间内,那个老板虽然外表文质彬彬,却不过是一只披了人皮的野兽,他丧心病狂地把我扔到床上,正准备对我实施强暴,是阿海突然破门而入,从背后用一根绳子勒死了他。

  而后,我就和阿海开展了亡命天涯的生活。

  然而无论我们走到哪里,总会遭到这个组织的追杀,虽然屡次险象环生,杀掉前来追杀我们的人,可是阿海也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。所以,我们决定置之死地而后生,和组织鱼死网破。

  那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战斗。

  我和阿海这对亡命鸳鸯从黑市买了两把AK47冲锋枪,和足够多的手枪弹药弹药,还有手榴弹,然后全副武装,两个人相互辅助,来到了组织的大本营,杀死了组织里的所有坏蛋,并救出了很多被这些坏蛋们作为下一代培养的失足儿童。

  在这场战斗中,阿海的手臂被敌人击穿,由此落下了残废,而我的左腿也被一颗子弹击穿,因此我也成了瘸子。

  我和阿海这对患难夫妻虽然萍水相逢,却不离不弃,生死与共,在这个世界上,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把我们分开,除非死亡。

  是的,死亡。

  此后,我和阿海回到内地,过起了居无定所,遁世隐居的日子,阿海偶尔会暗地里接一些杀人的单子,用做我们二人的生活费用。

  我不想阿海再去杀人,可是我们这样两个身患残疾的人,放在社会上又能做什么呢?

  而且我们没有身份。

  没有身份就意味着无论我们走到哪里,都不会受到当地政府的保护,也不会被任何工作所聘用。

  不管我们去哪里,都只能像是没有归宿的一对孤魂,但是只要两人能够在一起,其余的又算得了什么呢?刀山火海我们都闯过来了……

  令我欣慰的是,阿海答应我,只杀坏人,这让我的心里,还没有那么多的负罪感。但是阿海现在已经残废了一条胳膊,却还要为了活着,去做那么危险的事情……

  我觉得将来若是有一天,我们两个人如果死了,一定会下地狱。

  我们夫妻真的不是什么好人。

  我俩不过是风中的残叶,不管风喜不喜欢我俩,我俩也会随风飘荡。我俩不过是水中的浮萍,不管水喜不喜欢我俩,我俩只能随波逐流。

  我们是寄生在天地之间的幽灵野鬼,靠吸食人类的灵魂血液为生。

  不久后,一个叫约翰的英国男人找到阿海,让他去英国暗杀自己的一位同学。

  阿海问约翰,为什么要杀掉那个人?

  约翰面对阿海的质问,选择不解释。

  但是阿海并不想赚糊涂钱,因为他现在杀人有一个原则,不杀无罪之人,不杀不该杀之人。这当然是照顾我的感受。

  我不想做个坏人,但也只能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坏。

  英国人约翰起初似乎难以启齿,但后来还是说出了实情。